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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日报:《各民族和平共处是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》
2009-07-14

 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《光明日报》14日起在新闻版开设《知名人士访谈》专栏,专栏首期发表了专访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社科院宗教文化研究室主任、研究员何星亮的文章:《各民族和平共处是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》。

  何星亮的主要研究领域是新疆民族历史与文化,对新疆的民族历史十分熟悉。他在接受《光明日报》记者专访时分析说,“乌鲁木齐‘7·5’事件,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发生的最为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。施暴者针对的都是无辜平民。”“仅从事件发生在星期天这一点来看,便可说明这一事件是由境外遥控指挥、煽动,境内具体组织实施,有预谋、有组织的重大暴力恐怖犯罪活动。”

  针对某些西方媒体称新疆为“东突厥斯坦”的说法,何星亮介绍说,新疆古称“西域”,自西汉设置西域都护府以来,一直被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管辖治理之下,成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1884年,清政府在新疆地区设立行省,新疆由此完成了和中国其他地区融为一体的进程。

  何星亮指出,新疆自古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。在古代历史上,曾有许多部落、民族在新疆居住。18世纪60年代以后,清朝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新疆边防,从东北陆续抽调满、锡伯、索伦(达斡尔)等族官兵驻防新疆,他们成为新疆少数民族中的新成员。以后,又有俄罗斯、塔塔尔等民族移居新疆。至19世纪末,新疆已有维吾尔、汉、哈萨克、蒙古、回、柯尔克孜、满、锡伯、塔吉克、达斡尔、乌孜别克、塔塔尔、俄罗斯共13个民族,以维吾尔族为主体,形成了新的多民族聚居分布格局。

  回顾这段历史,何星亮研究员的结论是:“在历史长河中,各民族之间的友好交往、和平共处是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,虽然在某个历史时期,曾存在不同民族的冲突,但都是短暂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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